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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9-05-20 作者:78期省直学员蒋长顺 点击数: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5月17日,在78期省直机关处级干部进修班上,华中师范大学余斌教授作了题为《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辅导讲座,他讲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时,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让湖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长江,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作为检察机关是如何立足检察职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的呢?下面我给各位同学作如下汇报:

 

去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依法履职尽责,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去年5月,省检察院召开“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宣布将开展为期一年半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7月,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提出了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通盘计划。11月2日,省检察院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建立三方协调合作机制,护航长江生态。11月15日,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在宜昌召开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第四次工作联席会议,签署会议纪要,形成工作合力。今年5月6日,省检察院再次召开“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湖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会上发布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十大典型案例。

 

一年来,通过公益诉讼,湖北检察机关共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3万余亩,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500多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长江干支流航道96.6公里,清除长江干支流岸线固体废物43万吨,恢复被破坏林地面积1700多亩,筑牢了守护“高颜值”长江之腰”的坚实防线。

 

湖北省检察机关还运用圆桌会议、联席会议、公开宣告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履职纠错,92.7%的长江流域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建议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回应,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整顿120多次。

 

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比如,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促使该区环保、水务部门清理违法堆放在长江江滩的固体废物22万余吨;嘉鱼县检察院督促该县水务局封堵生活污水直排三湖连江的水库,助推该县政府投入5千余万元建设生态截污工程。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针对生猪养殖污水直排长江,通过对该区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该区政府关停违法养殖场(户)413户,彻底解决了3万余头生猪的污染问题。

 

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垦复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生态功能被破坏的损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督促补植复绿800余亩,放流鱼苗1000余万尾,复垦土地190亩,赔偿长江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470余万元。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省共354个行政机关、2409人次旁听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起到了办理一案,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湖北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苦干实干,久久为功,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继续贡献湖北检察力量。

 

   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新闻宣传人员,虽然不能像检察官们深入公益诉讼一线办理具体案件,但我愿意当一名啦啦队员,为一线办案人员呐喊、加油、鼓劲,为长江经济生态保护尽绵薄之力。相信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宣传,会有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并积极支持长江生态保护,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愿湖北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鲜。

(责任编辑:杨捷 刘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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